為什么要對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
地下水超采還會造成哪些環境污染影響
開發地下水,在我國許多地區是開源抗旱的重要措施,特別是隨著人口膨脹與工農業
發展,水資源短缺日益嚴重,人們對地下水寄予更多的希望。然而就在各種現代化手段被用來撮地下水時,超采地下水所導致的多種人為災害卻不期而至了。
所謂超采地下水是指地下水開采量長期超過地下水的補給量,地下水位進入非穩定性惡性下降的情況,它會引起一系列災害性后果。
1、由于過量開采地下水,我國北京、上海、天津等許多大、中城市出現了地面沉降。如北京東郊約600平方公里的區域累計沉降量達550多毫米。這不僅導致高層建筑的傾斜,而且加重了城市防洪、防潮、排澇的負擔。
2、在沿海地區超采地下水會破壞地下淡水與海水的壓力平衡,使海水內侵,造成機井報廢,人畜飲水困難,土壤鹽堿化,地下水質惡化等。
3、在巖溶區開采地下水過量會造成地表塌陷,引起房屋開裂倒塌,地下管道彎裂,中斷交通與電力供應等一系列災難。
4、改變自然景觀。北京地區多處歷史名泉已因地下水位嚴重下降而枯竭。新疆吐魯番地區的沙漠中有600萬畝綠洲,其中有百萬畝良田,因過量開采地下水,已使良田周圍靠地下水涵養的草場出現枯死現象,長此以往綠洲還能在沙漠中長存嗎?
另外超采地下水還可能加重地震災害
一項本是減災的措施,運用不當竟給人類帶來如此多的災難,甚至威脅到人類基本的生存條件,人類再也不能無節制地開采地下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