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管道試壓標準
聚乙烯管道試壓標準
一、水壓試驗的一般規定:
1、管道試壓前應進行充水浸泡,時間不少于12h。
2、水壓試驗的靜水壓力不應小于管道工作壓力的1.5倍,且試驗壓力不應低于0.80MPa,不得氣壓試驗代替水壓試驗。
3、水壓試驗的長度不宜大于1000米,對中間設有附件的管段,水壓試驗分段長度不宜大于500米。系統中有不同材質的管道應分別進行試壓。
4、對試壓管段端頭支撐擋板應進行牢固性和可靠性檢查,試壓時,其支撐設施嚴禁松動崩脫。不得將閥門作為封板。
5、加壓宜采用帶計量裝置的機械設備,當采用彈簧壓力表時,其精度不應低于1.5級,量程范圍宜為試驗壓力1.3-1.5倍,表盤直徑不應小于150mm。
6、試壓管段不得包括水錘消除器,室外消火栓等管道附件系統包含的各類閥門,應處于全開狀態。
二、水壓試驗的方法:分為預試驗階段與主試驗階段。
1、預試驗階段,應按如下步驟,并符合下列規定:
(1)將試壓管道內的壓力降至大氣壓,并持續60min。期間應確保空氣不進入管道。
(2)緩慢地將管道升壓至試驗壓力并穩壓30min,期間如有壓力下降可注水補壓,但不得高于試驗壓力。檢查管道接口、配件等處有無滲漏現象。當有滲漏現象時應中止試壓,并應查明原因采取相應措施后再重新組織試壓。
(3)停止注水補壓并穩定60min。若60min后壓力下降至試驗壓力的70%以上,則預試驗階段的工作結束。當60min后壓力下降至試驗壓力的70%以下,應停止試壓,并應查明原因采取相應措施后再組織試壓。
2、主試驗階段,應按如下步驟,并符合下列規定:
(1)在預試驗階段結束后,迅速將管道泄水降壓,降壓量為試驗壓力的10%~15%。期間準確計算降壓所泄出的水量,設為V(L)。按下式計算允許泄出的最大水量Vmax(L)
Vmax=1.2VP{1/Ew+di/(en·Ep)}
式中 V——試壓管道的總容積(L);
P——降壓量(MPa);
Ew——水的體積模量(MPa)。不同水溫時Ew,見表1;
Ep——管材的彈性模量(MPa),與水溫與試壓時間有關,見表2;
di——管道內徑(m);
en——管材公稱壁厚(m)。
當V大于Vmax,停止試壓。泄壓后排除管內過量空氣,再從預試驗階段的“步驟(2)”開始重新試驗。
(2) 每隔3min記錄一次管道剩余壓力,應紀錄30min。當30min內管道剩余壓力有上升趨勢,則水壓試驗結果合格。
(3)30min內試壓管道剩余水壓無上升趨勢,則應再持續觀察60min。當在整個90min內壓力下降不超過0.02 MPa,則水壓試驗結果合格。
(4)當主試驗階段上述兩條件均不能滿足時,則水壓試驗結果不合格。應查明原因采取相應措施后再組織試壓。
表1 不同水溫時體積模量
溫度(℃)體積模量Ew(MPa)溫度(℃)體積模量Ew(MPa)
5
10
152080
2110
214020
25
302170
2210
2230
表2 管材的彈性模量
溫度(℃)PE80彈性模量Ep(MPa)PE100彈性模量Ep(MPa)
1h2h3h1h2h3h
5
10
15
20
25
30740
670
600
550
510
470700
630
570
520
490
450680
610
550
510
470
430990
900
820
750
690
640930
850
780
710
650
610900
820
750
680
630
600